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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核定
    时间:2019-07-30 00:00 来源:业绩考核与分配科 点击:

    一、事项名称: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核定
    二、设定依据
    《鞍山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行办法》(鞍国资业字〔2017〕18号)
    三、受理范围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四、申请条件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五、办理材料
    (一)审批
    1. 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报告
    2. 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中介机构出具的稽核报告
    (三)备案
    工资总额核定完毕后,需要报以下材料备案:
    加盖企业印章和负责人签字的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六、办理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七、办理机构
    鞍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考核分配科
    八、收费标准
    免费
    九、办理时间
    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十、联系电话
    0412-7226040
    十一、办理流程
    (一)工资总额的核定
    市国资委考核分配科根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报告、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核定当年工资总额。
    (二)工资总额的审批
    市国资委考核分配科制定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经分管主任审定后批复方案。

     

     

     

    (信息来源:考核分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