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集团二级公司注销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申请条件:市属企业集团二级公司
4.办理材料:
(1)集团二级公司注销的请示
(2)公司章程、企业董事会决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清算报告及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5.办理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6.办理机构:市国资委
7.收费标准:免费
8.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联系电话:7226031
10.办理流程:
(1)注销企业需先按照公司法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组出具清算报告后再由主管部门向市国资委发展改革科申请注销
(2)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附企业申请、公司章程、企业董事会决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销清算报告)
(3)市国资委发展改革科审核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并下达批复
(4)企业持批复及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信息来源:改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