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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审批业务
    时间:2019-08-08 00:00 来源:发展改革科 点击:

    1.事项名称:二级企业破产审批
    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申请条件:市属国有企业
    4.办理材料:破产预案、职工安置方案(破产预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审计报告、企业亏损情况说明
    5.办理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6.办理机构:市国资委
    7.收费标准:免费
    8.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联系电话:7226031
    10.办理流程:
    国有企业提出破产申请,集团公司须报市政府批准,二级子企业由市国资委批准后,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信息来源:改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