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水平,近日,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修订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通知》,组织市属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在年内完成章程修订工作。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是公司治理及运行的基本准则,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目前,鞍山市属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章程中还存在着功能定位不明确、职责权限划分不明晰、重大变动事项未作及时调整等问题,此次章程修订工作着重强调厘清出资人(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职权划分,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要求在修订章程明确各类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的基础上,完善各类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对相关程序和内容进行细化和具体化,统筹做好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立改废释。通过此次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将进一步固化我市国企改革成果,促进企业决策更规范、执行更有力、监督更有效,使公司章程成为维护国有股东权益的重要依据,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真正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宪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