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鞍国资规字〔2023〕85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 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

《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企业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本企业2023—2025年科技创新工作方案报送我委。

 

联系人:秦若茗

联系电话:7226048

电子政务邮箱:asgzwfgc@163.com

 

附件: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鞍山市国资委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鞍山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市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激发创新发展动能,增强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创新方向,通过明确企业主体地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壮大科技人才队伍等举措,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高效集聚,持续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推动作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国有企业,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国有企业集聚,激发创新要素活力和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坚持聚焦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布局创新资源,在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协同推进。

——坚持把原始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实现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融通发展。

(三)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立特色鲜明、要素集聚、活力迸发的企业创新体系,努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新产品,力争用3年时间在水资源、建筑设计、工业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型国有企业。

到2025年底,企业力争实现研发投入增速不低于营业收入或利润增速;有研发能力的市属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平均达到3%。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坚持“四个面向”制定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实现科技创新工作与年度计划、财务预算、考核分配对接匹配,形成完善的方案编制、实施和评估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将科技创新工作从依赖获取科研经费向以科研成果转化获取经济效益积极转变,从一般性科研向解决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技术积极转变,以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为目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实现技术创新与质量创新、品牌培育、标准研制融合发展。

(二)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

加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提升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将科技研发资金列入企业年度预算,实现每年刚性增长。定期汇总研发投入情况,强化研发预算管理,账表应建尽建、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积极创新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企业科技创新。提倡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三)建设创新研发平台

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对接,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注重加强与中央企业的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联合建设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鼓励企业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方式,共同建立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科技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省、市“带土移植”科技人才专项行动,坚持“项目+团队+资金+技术+管理”五位一体,吸引高端人才团队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落户鞍山。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注重依托企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培养造就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勇于开拓创新的科技领军人才。进一步健全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分配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五)打造企业科技创新板块

围绕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企业科技创新板块,培育集群竞争优势。鞍设集团要围绕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壮大高新技术板块,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冶金集团要加大对冷轧新材公司、车辆制造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和投入力度,通过“揭榜挂帅”“带土移植”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更多科技型子企业开展“科改示范行动”,解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等问题,以机制创新助力科技创新。

(六)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

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在产业发展、市场应用和技术研发等方面,从传统模式向数字智慧化模式转变,实现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用户服务敏捷化、生产体系生态化。鼓励水务集团、供热集团、交运集团等公益类企业实施缴付业务数字化服务、建设智慧公交人脸信息处理系统,打造技术先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体系。支持鞍勤集团、鞍设集团、冶金集团打造无代码开发平台、城市建设数据交汇中心大平台、数字化车间等,对传统优势产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专班,推动企业把科技创新任务落到实处。各企业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全面加强对本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要每半年研究一次科技创新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科技工作者业务培训。

(二)加强政策支持

将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新增研发费用视同利润总额,按照100%比例予以加回;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在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用足用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政策,实施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

(三)加强支持服务

有序组织市国资委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结对联系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建立企业重点创新项目库,对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每年从企业中遴选一批重点项目推荐到有关部门评审论证,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四)营造创新文化

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细化科技创新容错纠错的情形和条件,通过宽容“探索性失误”,不断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企业、模范人物、高端人才、重大科技成果及发明专利的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6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