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一个中心,围绕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央地合作两条主线,抓好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绩效考评、精细集约发展、干部作风建设四个关键,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服务全市发展、做好民生保障、发展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
一、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为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和省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对我市国资国企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制定了《鞍山市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资本布局优化、监管效能、企业管理、央地融合发展、风险防范、国企党建六个提升工程,共28项工作121个改革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强化督导考核,重点推进解决堵点、全力攻坚难点,其中2023年重点任务63项,与全面振兴新突破2023年任务全部衔接,目前已完成进度约75%。推动形成“1+2+N”三级改革推动体系(“1”即市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领导、督导和统筹协调;“2”即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深化提升任务的具体推动落实;“N”即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为具体改革任务落实主体),参考沈阳市水务集团经验和模式,“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实施方案。
二、分赛道差异化,修订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正向激励、兼顾公平和效率、减少财政压力、精准化和差异化的原则,一企一策设置市属国有企业考核指标,修订完善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一利五率”为核心,形成更加严谨、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从根本上引导企业增强自生能力、积累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实现“一增一控六提升”目标。按照公益、功能、竞争类企业精准设置“分赛道”指标,公益类主要考核减少亏损额度、运行效率、成本控制、公共服务质量;功能类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重点,设置资产规模、融资额指标,推动且增强自身资信和融资能力,防范融资风险;竞争类以主责主业为侧重点,根据企业长期发展设定营业收入和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指标,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业务增长水平,严控非主责主业投资。
三、加强主业管理,严控企业非主业投资
根据开华市长指示要求,在各市中首先制定了《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责主业范围,核定的原则、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制度,严控非主业投资行为,办法已完成,待履行审批程序后印发。同步调整企业主责主业,企业可申报3个以内核心主业,每项主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等主要经营指标近三年平均值,至少有1项占企业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主业名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行业种类确定,对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业务可适当归类。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构建“监管+服务”工作模式
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持续深化国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行权履责清单化,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国有企业集团权责边界,优化权责事项清单,明晰审批备案程序。持续加强国资委机关干部作风和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市国资委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支持各监管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只要有利于鞍山振兴发展的、只要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只要有利于搞活国有企业体制机制的、只要有利于让国有企业员工工作和生活有尊严的,市国资委将全力支持企业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