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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资委出台《鞍山市市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构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体系
    时间:2024-06-04 10:15 来源: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 点击:

    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国资委出台了《鞍山市市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4章32条73款,所列规定具有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指引》阐释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对市属国有企业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授权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方面,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各部门和岗位、各层级子企业、各分支机构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在主要经营投资管理活动风险方面,从战略规划风险、资金活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工程项目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14种风险隐患着手,规定了各类风险的管控程序及防控办法。

    《指引》出台后,有效增强了市属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让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有规章可遵循、有方法可依靠。各企业集团通过出台风险化解方案、推行预算管理等方式建章立制、查缺补漏,对生产经营中的各类风险开展管控。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做好《鞍山市市属企业风险管理应用指引》条款实施的培训、应用、指导和监督检查,重而构建我市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