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鞍国资应字〔2025〕1号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鞍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结合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努力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组织、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实质内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

(二)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3.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在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三)强化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5.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进行推广。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员工主动发现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四)狠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形成隐患治理工作台账,实现闭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9.进一步强化对涉及交通运输、燃气使用、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力度,主动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0.认真抓好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并结合企业复工复产、汛期、冬春季森林防火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五)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11.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12.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分层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1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定期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修订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形成常态化应急演练工作机制。

(六)齐抓共管夯实安全基础建设

14.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

1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佩戴“安全员”工作标识,注重员工身体和心理健康,加强安全生产流程规范化,防止员工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16.加强信息报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事件后,按规定进行上报。及时将政府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向市国资委报告,并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报告市国资委。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季度

1.各企业以“1号文件”形式制定本单位202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并报送市国资委。

2.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3.各企业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1月份组织完成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各企业在1月份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并将各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5.各企业于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单位增加值情况、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情况形成情况报告报送市国资委。

6.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工作台账报送市国资委。

(二)第二季度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3.各企业全面完成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工作。

4.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

5.各企业于4月底前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名称、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国资委。

6.开展春季防火、“五一”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工作台账报送市国资委。

(三)第三季度

1.对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上旬报送市国资委。

2.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3.各企业于7月底前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修订情况报送市国资委。

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中秋”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工作台账报送市国资委。

(四)第四季度

1.各企业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于年底前报送市国资委。

2.组织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3.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升职工群众应急处突能力。

4.各企业于年底前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或者资金投入情况报送市国资委。

5.组织开展“十一”、年底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工作台账报送市国资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1号文件”形式制发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各监管企业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抓住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序时推进。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市国资委将加强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季度调度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监管企业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