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国资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监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对国资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盘点,集体学习了《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监督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工作方案》,印发《鞍山市国资委优化国资系统营商环境40条(试行)》,市国资委主要领导对贯彻落实省委昆林书记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做出部署和要求。
下步,全市国资系统要严格对标对表“两排查”“五整治”工作目标和措施,以落实《鞍山市国资系统优化营商环境40条(试行)》为抓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动态优化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边界与服务范围,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服务针对性,主动学习先进地区工作流程,持续优化审批办事流程。二是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让企业集中精力抓生产经营。落实领导包保服务企业机制,常态化开展基层调研,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三是着力打造诚信经营监督体系,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指导监督企业整改。及时修改或宣布废止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四是指导监管企业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推动监管企业严格落实招标项目“应进必进”要求,杜绝“暗箱操作”,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五是指导监管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持续规范招投标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标准,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
优化营行环境工作是落实党中央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支撑,市国资委将着力打造高效、优质、快捷的国资系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国资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国资系统持续高效推进。
